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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控权之争进入白热化阶段 双方董事各执一词海伦哲再收关注函

2021-10-21 16:25:00来源:资本邦

10月21日,资本邦了解到,海伦哲(300201.SZ)实控权之争,正进入白热化阶段。10月20日,海伦哲再次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根据海伦哲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以及10月18日晚间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2021年9月16日作出裁定,禁止公司执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中关于选举金诗玮等6名董事、2名监事的决议,并要求公司协助执行。公司向法院申要求复议并于2021年10月12日收到《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驳回公司的复议要求。

董事马超、邓浩杰回复称,根据《民事裁定书》,目前公司未被法院禁止履行董事职责的董事有马超、邓浩杰、杜民(独立董事);金诗玮等7名董事回复称,董事会无法有序运作。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海伦哲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要求公司补充说明后续如何执行法院裁定,以及对董事履职和董事会运作的具体影响,并结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以及公司章程说明,公司董事会是否能够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有效决议。要求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2.《回复公告》显示,金诗玮等7名董事称“公司目前由临时监管小组管理的情况不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无法有序运作,内部控制无法有效实施,信息披露也难以正常进行”。要求说明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预计解决期限,以及现阶段如何保证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合规性。

3.要求结合前述问题的回复,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可能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9.4条第三项情形,如是,要求按照相关规则充分提示风险并说明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如否,要求充分说明依据及合理性。要求律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法律意见。

4.海伦哲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月18日,海伦哲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中,公司内斗再次升级,双方仍然各执一词。

董事马超、邓浩杰回复表示:

媒体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丁剑平于10月9日上午抢走公司公章及财务章并提出全面接管公司”的报道不实。真实情况是:2021年10月9日,海伦哲党委牵头(党委的组成成员有党委书记丁剑平,党委副书记朱邦,党委委员尹亚平、栗沛思,另有一名委员已调离本公司,下一步将进行党委换届),成立临时监管小组,以保障海伦哲正常运行。该监管小组成员由公司党委、工会及经营层相关人员组成,组长张秀伟(公司顾问、原副董事长),主要成员有公司董事兼总经理马超,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邓浩杰,党委委员、子公司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尹亚平,党委委员栗沛思。

目前,公司的公章、合同章、证照依然由综合管理部原来保管印章、证照的印章专员韩影保管;财务专用章、制单网银、复核网银等仍由财务部工作人员保管和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一直由公司会计邵瑞萍保管使用;制单网银原来由财务部出纳会计金千熙保管,由于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了调整,将制单网银移交给财务部会计张佳祯,张佳祯从2017年12月份进入公司财务部即担任公司出纳会计,负责保管使用制单网银;公司复核网银一直由会计任慎峰保管使用。同时,公司向丁剑平核实,不存在被丁剑平抢走并全面接管公司的情形。

而另一边,董事金诗玮、薄晓明、董戴、童小民、张伏波、黄华敏、杜民回复则表示:

2021年10月9日上午,公司原董事长丁剑平等人带领几十名保安强行进入公司,非法控制公司的公章、财务印鉴和证照,又自行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监管小组强行接管上市公司,并将公司公章、证照、财务的U盾等从公司原定岗的负责人员手中强行转移至临时监管小组的控制之下。同时,上海格拉曼国际消防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拉曼”)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曾刚保管的财务印鉴和支付工具也被尹亚平和杨维利收走,曾刚被告知解除劳动关系并立即离开公司。公司OA流程里的董事长一职在未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下已经换成了张秀伟,同时停止了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兼综管部部长和财务部部长等员工的OA帐号。(黄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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