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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峰医药旗下公司贵州景峰违法生产劣药遭处罚!检出明显可见异物

2021-01-27 10:00:07来源:和讯网

前不久,景峰医药旗下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简称:贵州景峰)被爆出在生产劣药参芎葡萄糖注射液案中遭到行政处罚。

资料显示,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三十九期),其中,行政处罚决定书(黔药监药罚〔2020〕12-1号黔药监药罚〔2020〕12-2号)显示,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生产劣药参芎葡萄糖注射液。

生产标示生产企业为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批号为201906032、规格为100ml:盐酸川芎嗪100mg,丹参相当于丹参素20mg的“参芎葡萄糖注射液”,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标准WS-10001-(HD-1136)-2002-2012-2017检验,[检查]项下可见异物项“检出明显可见异物”,结果不符合规定。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其没收劣药;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2倍罚款。

天眼查信息显示,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10月22日,为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景峰医药”)全资子公司。而景峰医药为A股上市公司。资料显示,景峰医药成立于1998年12月18日,注册资本8.80亿元,于1999年2月3日在深交所挂牌,截至2020年9月30日,叶湘武为第一大股东,持股1.74亿股,持股比例19.8%。

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9月1日,景峰医药因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深交所向景峰医药及相关当事人发出监管函。2020年4月6日晚间,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获得口罩生产许可的公告》称,子公司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近日收到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同意贵州景峰注射剂有限公司临时生产一次性使用非无菌口罩的函》以及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贵州省医疗器械疫情应急注册证》。

4月9日,景峰医药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关于“公司的口罩生产获批,是否有计划申请欧美认证,出口海外”的问题时称,“公司生产的口罩产品符合相关规定,已经获得CE防护用品认证及美国FDA防护用品认证”,但未明确说明景峰医药尚无口罩出口资质、无法出口海外的事实。4月3日至13日期间,景峰医药股价连续涨停,并两次达到异动,但景峰医药于4月9日及1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均未明确说明前述信息。同时,景峰医药在《公告》及首次《异动公告》中,未充分披露口罩预计收入及占比数据等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直至4月14日回复我部关注函时才披露“按照目前的口罩订单情况,预计收入约十余万元,相较于公司年销售额数十亿元的药品收入,口罩产品收入占比较小”等重要信息,景峰医药存在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及时等情形。

景峰医药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叶湘武作为景峰医药董事长兼总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5条的规定,对景峰医药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毕元作为景峰医药董事会秘书,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5条和第3.2.2条的规定,对景峰医药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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