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至诚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首轮14个问题被关注
2021-12-28 16:28:14来源:资本邦
12月28日,资本邦了解到,北京永信至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永信至诚”)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2016年5月23日,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公司证券的简称为“永信至诚”,证券代码为“837292”。2017年12月13日起公司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近日,公司回复首轮问询,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就永信至诚科创属性、主营业务、行业竞争情况及同行业公司对比、业务资质、现金流量等14个问题进行问询。
关于科创属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结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规划、行业领域相关规划或相关细分领域规划、政策及其具体内容,进一步论证发行人作为专注网络靶场和网络安全人才培养的软件企业,其相关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要求的具体依据;(2)结合报告期内“春秋云阵蜜罐系统”“慧眼高级威胁检测系统V2.0APT安全监测产品(增强级)”两项产品的销售情况及除上述两项产品外,发行人其他产品均不属于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亦不属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所列示范围的情况,进一步论证发行人认定其产品为网络安全产品的依据是否充分;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年版)》中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的对应情况;发行人的业务实质是软件还是系统集成;(3)6项发明专利在核心技术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发行人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结合核心技术在相关产品或服务中的具体应用情况,论证公司主营产品或服务均使用到相关核心技术的依据;(4)结合在手订单及业绩预计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持续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标。
永信至诚回复称,公司是一家聚焦科技创新的网络安全企业,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核心业务为网络靶场系列产品。公司的网络靶场系列产品、安全管控与蜜罐产品、网络安全竞赛等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与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的文件和要求;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分类要求。公司产品和服务符合行业发展重点方向,是鹏城网络靶场的组成部分,符合各省数字经济的重点方向,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要求。
公司安全可视化日志分析平台于2021年7月8日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公司共有3个产品销售许可证。
公司销售具有产品销售许可证的产品收入报告期内占比较低,不足5%,主要是蜜罐产品和工具类产品,而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发行人的网络靶场系列产品。网络靶场属于网络安全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目前国内网络靶场市场正处于起步阶段,主管部门暂未要求具备相关配套资质。
发行人的网络安全产品除以上已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外,发行人其余网络安全产品是不同分类标准下的网络安全产品,该等产品同样针对网络安全场景,用于解决网络安全问题,但因技术特征或产品功能不同,未被列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类型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一批名录”)范围。和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像启明星辰、安恒信息、奇安信等产品范围涵盖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标准网络安全产品的公司,销售许可证数量较多,可达数十个甚至上百个,同行业上市公司美亚柏科产品包括网络空间安全产品,主要客户为网络安全监管部门、军队等,其产品亦未包含防火墙、入侵检测等标准产品,其销售许可证为3个,分别为幽荧网络威胁预警系统、破冰光安全数据单向传输系统、光安全数据单向传输系统。与公司较为相近。
发行人的网络安全产品因技术特征不同、产品形态不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第一批名录,因此未取得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但主要用途仍是用于网络安全相关的场景。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为22,854.61万元,合同数量为115个。
截至2021年11月底,发行人在手订单金额达到22,854.61万元,其中16,099.36万元未确认收入,在手订单较为充裕,业务拓展情况良好,业务开展的可持续性较好。预计公司2021年全年收入超过30,000.00万元。
综合来看,网络靶场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根据客户需求,可叠加不同的功能模块和应用系统,单个项目收入的增长潜力较大。尽管网络安全科技馆建设项目具有偶发性,公司的在手订单充裕,业务扩展情况良好,公司业绩具有可持续性,发行人持续符合上市标准。
根据科创属性评价标准来看:
1、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或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
公司2018年-2020年研发投入分别为4,347.00万元、3,544.59万元、3,847.85万元,合计11,739.43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8.48%。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随着未来公司的不断发展及规模不断扩大,研发投入预计将不断增加,持续满足研发标准。
2、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10%
2018年-2020年末公司研发人员占比分别为53.75%、44.01%、43.44%,2020年末为43.44%,超过10%。公司所处网络安全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研发人员占比较高,不断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水平,公司将持续满足研发人员比例标准。
3、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5项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取得9项授权发明专利,在审专利若干,公司专利均形成了主营业务收入,公司持续符合发明专利标准。
4、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
公司2018年-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8,051.03万元、16,308.54万元和29,164.20万元,复合增长率为27.11%。公司预计2021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0.00万元,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未来规模将持续在年营业收入30,000.00万元以上,公司将持续符合营业收入标准。
关于现金流量,根据申报材料:(1)2019年、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大于营业收入金额;(2)报告期各期末应付暂收款分别为130.04万元、518.53万元和969.04万元,2020年末应付暂收款主要为员工报销款和代收代付款项;(3)2019年公司采购大额电子设备,2020年采购大额软件使用权。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根据《招股说明书准则》第78条的规定补充披露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的影响因素。
同时要求发行人说明:(1)2019年、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营业收入的原因;(2)代收代付款项的内容、金额;(3)报告期内采购大额电子设备、软件使用权的原因及具体用途,主要供应商及采购金额。
永信至诚回复称,2019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638.03万元,营业收入为16,308.54万元;2020年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976.91万元,营业收入为29,164.20万元;2021年1-6月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011.20万元,营业收入为8,136.08万元,差异分别为3,329.49万元、4,812.72万元和1,875.13万元,主要原因如下:
①2019年差异原因
A、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含税金额,营业收入为不含税金额。
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9,638.03万元,营业收入16,308.54万元,因增值税引起的税差约为1,000万元。
B、新签合同金额有较大增长,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金额增加。
2019年公司新签业务合同金额为23,925.87万元,同比增长率为31.68%。合同规定的货款结算方式多为分期支付,首期款往往在合同签订后进行支付。而合同签订与项目完工并经由甲方验收,从而达到可以确认收入的状态之间具有一定的周期,因此公司2019年年末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有所增长,期末同比增加额为2,500.20万元。
②2020年差异原因
A、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为含税金额,营业收入为不含税金额。
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33,976.91万元,营业收入29,164.20万元,因增值税引起的税差约为2,000万元。
B、新签合同金额有较大增长,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金额增加。
2020年公司新签业务合同金额为40,783.89万元,同比增长70.46%,期末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的同比增加额为2,115.88万元。
C、2020年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
2019年末与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978.56万元和9,997.65万元,期末与期初差额为959.07万元,公司加大催收力度,且公司重大项目网络安全科技馆项目回款已超过80%,因此应收账款当年回款情况较好。
③2021年1-6月差异原因
2021年1-6月差异主要系增值税与应收账款回款较好所致。
A、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011.20万元,营业收入8,136.08万元,因增值税引起的税差约为700.00万元。
B、本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101.08万元,期初为9,997.65万元,因应收账款回款导致差额为896.5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33.04万元、524.65万元、975.39万元和357.01万元,其中应付暂收款及往来款分别为130.04万元、518.53万元、969.04万元和350.90万元,其中应付暂收款的明细情况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应付暂收款主要为员工报销款项、代收代付和社保、公积金等,合计占应付暂收款的比例为88.44%、97.34%、69.80%和57.15%。
公司报告期内代收代付的款项为: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应付暂未支付的及代扣员工个人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②根据相关协议的约定公司代收代付员工应予缴纳给北京市海淀区保障性
住房发展有限公司保障房租赁款、代收代付学员的CISP考试报名费、代收代付成都天府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赛事奖金。
公司2018年至2021年6月末固定资产中电子设备账面原值分别为853.02万元、2,933.48万元、2,832.54万元和2,948.47万元,2019年末电子设备增长较多,主要系在建工程中工程实验室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2017年公司开始建设工程实验室,实际支出含税金额3,028.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95.00万元,自筹资金2,133.51万元。2019年12月,工程实验室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转固。
公司2018年至2021年6月末无形资产原值分别为467.04万元、467.04万元、1,082.79万元和1,088.26万元,2020年末增长较多系外购管理软件、财务软件和数据库等所致。
2020年主要外购软件主要为加密软件及办公软件等,因公司日常研发及管理需求而采购,不存在将研发支出资本化并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情形,无形资产确认符合相关会计准则。(陈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