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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举措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 不断探索有特色的发展模式

2021-11-03 11:11:53来源:国际商报

自1984年以来,全国累计批复设立232家国家级经开区,其中2家已经国务院批准退出国家级经开区序列,目前共有230家,遍布31个省(区、市),其中东部地区112家,中部地区68家,西部地区50家。

“30多年来,国家级经开区不断探索有特色的发展模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改革创新的排头兵。特别是‘十三五’时期,商务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积极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取得明显成效。”在商务部11月2日召开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考核评价办法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如是说。

通过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加强经验交流和推广、大力支持跨区域合作共建五方面工作的开展,“十三五”时期,国家级经开区发展总体呈现稳中提质、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宗长青介绍,与2016年相比,2020年国家级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进出口总额和利用外资金额分别增长40%、36%和23%。截至2020年年底,国家级经开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3万家,比2016年增加1倍。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国家级经开区有51家获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58家获批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示范园区,71家获批国家绿色园区,18家获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分别占全国各类试点总数的55%、45%、42%、33%,国家级经开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十三五”时期显著下降。

面向“十四五”,宗长青称,商务部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发11号文和新《考核评价办法》,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一是发挥国家级经开区开放平台示范带动作用,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形成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外资集聚区,在稳外贸稳外资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强化国家级经开区科技创新支撑,促进创新要素聚集,积极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是加快国家级经开区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突出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责主业,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赋权力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四是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绿色低碳转型,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先行先试;五是促进国家级经开区协同发展,推动产业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转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为进一步落实国发11号文和新《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国家级经开区的工作指导,商务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创新提升更好发挥开放平台作用的通知》。宗长青表示,《通知》从认真做好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强化稳外贸稳外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有序引导绿色低碳发展、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开发区动态管理、加强经验复制推广和宣传工作、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等九个方面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提出工作要求。

此外,《通知》要求各相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切实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加强指导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实效,督促国家级经开区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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