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达电子回复科创板二轮问询 7个问题被关注
2021-11-01 14:38:34来源:资本邦
近日,资本邦了解到,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达电子”)回复科创板二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公司主要从事智能电力监控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电力监控系统集成服务。自设立以来,公司紧跟电力监控行业技术发展和市场需求变化,研发出具有核心技术的电力监控仪表、电力监控装置、用电安全保护装置和传感器等智能电力监控产品。
财务数据显示,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营收分别为1.78亿元、2.37亿元、2.92亿元;同期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914.41万元、4,601.29万元、6,998.42万元。
雅达电子是新三板挂牌公司,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目前仍在挂牌中。
在科创板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雅达电子技术先进性、产品及市场竞争、收入、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会计调整等7个问题。
具体看来,关于技术先进性,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是否具备创新型技术,同类企业生产环节工艺类似的情况下,发行人核心技术具备先进性的体现,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创新或改良的难度、技术壁垒、解决的主要行业问题;(2)对比国内市场上进口产品的关键技术,说明发行人是否掌握了进口产品不具备的技术、发行人的技术是否显著提升了产品性能;(3)智能与非智能传感器的功能有何不同,2018年外购应用软件金额较大,与“核心应用软件自主研发生产”是否矛盾,请修改相关表述;(4)依据科技查新报告能否充分证明技术“国内领先”,如无充分依据,请删除或修改相关表述;相关报告是否为发行人付费获取、是否专门为发行人定制的报告,重新回复首轮问询中关于相关报告是否客观、公正的问题;(5)重新回复获奖问题,删除客户、非主管部门或不具有权威性的奖项,所列奖项应有针对性,能直接证明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
雅达电子回复称,电力监控仪表与普通电能表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仪表,电力监控仪表侧重于过程实时监测及控制,电能表侧重于电能计量及电费结算,所运用的技术存在较大差异,电力监控仪表技术壁垒更高。
电力监控行业关键技术包括电力测量核心算法技术、测量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嵌入式软硬件技术、智能交互技术等。电力监控产品随着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行业协同发展,融合的新兴技术将越来越多,技术壁垒也将越来越高。发行人核心技术均属于电力监控行业关键技术范畴。
发行人10项核心技术均系围绕电力监控产品开发形成的核心技术,其中发行人“自动化生产及校检技术”“嵌入式软件可靠性技术”等4项核心技术为发行人在通用技术基础上的改良创新,但不属于行业通用技术;发行人“多回路电量精准测量及快速响应技术”“多协议通信技术”“快速组态技术”等6项核心技术为底层创新技术,其涉及的嵌入式软件核心算法、硬件设计均为发行人自主研发完成,该6项技术最能代表发行人技术创新能力。
发行人的生产过程不是简单组装或集成,发行人核心技术主要体现在研发设计环节(研究开发、硬件设计、软件设计、新产品研发定型、工艺方案设计)和生产环节(程序烧录、单板测试、调试、老化、检验),其中研发方面具体是通过嵌入式软件和硬件体现,生产方面具体是通过自主开发的专用设备和专用软件体现。
发行人与电力监控行业类企业相比,生产工艺虽然类似,但发行人在程序烧录、单板测试、调试、老化、检验环节进行了技术创新。发行人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及当前掌握的核心技术情况,自主对程序烧录、单板测试、调试、老化、检验环节进行了创新改良,并通过自主开发的专用设备和专用软件体现核心技术。
对比国内市场上进口产品的关键技术,发行人掌握了进口产品不具备的技术,发行人的技术提升了产品性能。
关于销售费用和研发费用根据问询回复,(1)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而销售费用降低的原因之一是满足居间费用确认条件的对应客户回款减少,带动销售佣金减少;(2)公司研发活动是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进行的活动,具体包括研究开发、硬件设计、软件设计、新产品定型和工艺设计阶段;(3)产品生产的前端研发设计属研发活动,研发人员参与前端研发设计,相关费用归集到研发费用。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居间费用确认条件和收入确认条件的差异,报告期满足居间费用确认条件的对应客户收入和实际确认收入金额的差异情况;(2)新产品的具体定义,为客户定制化开发的产品是否属于新产品,新产品定型和工艺设计阶段定义为研发活动的合理性;(3)产品生产的前端研发设计是否可明确归属于具体订单,相关费用归集到研发费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雅达电子回复称,发行人居间费用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居间商撮合的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并确认销售收入;二是相关款项已经收回。由上述居间费用确认条件可知,公司居间费用确认条件与收入确认条件相比,两者差异在于居间商撮合实现收入对应的款项是否收回,只有收回相关款项,才确认居间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满足居间费用确认条件的对应客户收入和实际确认收入金额差异分别为392.29万元、202.10万元、59.99万元和-59.02万元,其中2018-2020年度差异为正的主要原因为:当期满足居间费用确认条件对应客户的收入部分于前期已确认,如2018年、2019年及2020年的居间费用对应客户收入在前期已确认的金额分别为690.29万元、384.51万元和200.43万元。
公司研发活动是指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所进行的活动,其中新产品是指公司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具有新技术或新工艺的全新产品。
公司研发阶段的新产品定型和工艺设计阶段为公司新产品开发所必经阶段。新产品定型具体内容包括样机调试、测试、验证,工艺设计具体内容包括外观设计、模具设计、工装夹具设计和工艺路线设计等,经过上述阶段后研发合格的产品将转入批量生产,进入生产活动阶段。
综上所述,新产品定型和工艺设计阶段尚处于产品研发设计阶段,产品尚未开始大规模生产,新产品经过上述两个阶段后才进入生产活动阶段批量生产,新产品定型和工艺设计阶段定义为研发活动具有合理性。’
产品生产的前端研发设计属于公司研发活动。公司研发项目与具体订单无关,一般是客户基于自身需要与公司进行技术沟通,并提出特定产品需求(未下达具体订单),经市场部门评审和研发部门评估确认可行性后,进行产品研发,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新技术或新工艺的全新产品。
在全新产品研发成功前客户通常未下达具体订单,研发成果存在不确定性,即便研发成功,客户是否下达具体订单仍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该情况下产品生产的前端研发设计不可明确归属于具体订单。
同时,相关全新产品研发成功后,公司后续可销售给其他类似行业或场景需求的客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第七章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前所述,公司不明确归属于具体订单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不满足“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的条件,无法在发生时确认为资产,故相关支出符合“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
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的规定,应当在相关支出发生时确认为费用。同时,由于前端研发设计的各个过程均属于公司研发活动,公司在相关支出发生时根据具体业务内容确认为研发费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综上所述,产品生产的前端研发设计不可明确归属于具体订单,相关费用归集到研发费用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陈蒙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