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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亿精密收精选层审查问询函 共计21个问题受关注

2021-10-25 14:16:22来源:资本邦

10月25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公司荣亿精密(873223.NQ)于近日收到了全国股转公司下发的《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精选层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查问询函》。

公开资料显示,荣亿精密于2019年4月2日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为紧固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铜、铁、钢、铝、钛等各种材质的螺母、螺钉、铆钉、SMD贴片螺母、冲压件、冷镦件等,产品主要用于3C、家电、医疗、器械、电子电气、汽车、机械制造设备等行业。

此次问询,围绕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和技术、公司治理与独立性、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事项五个方面共计21个问题展开了细致的问询。

其中,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核查不充分、铜价持续走高及业绩周期性风险、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快速增长的合理性等因涉及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揭示需要特别关注。

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势核查不充分

(1)行业地位的披露不充分。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为仁宝、联宝、和硕、富士康、广达、纬创、英业达等知名电子制造服务商的长期合格供应商。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

①补充披露发行人在3C类精密金属零部件、汽车产品类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内的可比公司情况及发行人的市场占有率。

②补充披露发行人进入汽车精密金属零部件领域的具体时间,收入规模增速是否较低及其原因,是否说明发行人缺乏在该领域的竞争力。

(2)是否具备技术与产品优势。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发行人拥有“面向笔记本上下盖塑胶埋入式铜质紧固类产”“新能源汽车雨刮器喷嘴”等7项核心技术。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

①逐一披露各项核心技术所对应的产品、能够衡量发行人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结合不同应用领域精密金属零部件产品的技术特点、技术壁垒、技术更新换代时间与频率,分析说明公司核心技术与行业内主要公司相比,在加工精度、加工表面质量、产出废品率等方面的具体差异情况,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发行人在产品性能、技术能力等方面是否具有竞争优势。

②结合报告期内,生产设备自动化程度、生产设备更新换代时间与频率,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的采购时间、折旧程度,采购先进生产设备的壁垒等,分析说明发行人生产技术水平与同行业公司相比的具体差异情况,是否存在被其他企业替代、淘汰的风险,如存在,请作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揭示。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保荐机构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铜价持续走高及业绩周期性风险

根据公开发行说明书,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合金棒材。根据公开数据,2016年来铜价持续波动走高。公司2019年挂牌。2016年至今,发行人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17.35万元、731.91万元、1,072.36万元、1,866.63万元、2,029.03万元、822.34万元(2021年中报)。上游大宗原材料价格的持续走高,对行业内企业的成本控制形成较大压力。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

(1)补充披露2016年至今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波动、净利润波动与铜价的对应关系,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的确定依据和来源,主要的参照指标、与可比公司采购价格、销售价格及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2)就铜价波动对公司利润变动的敏感性分析,说明原材料价格持续走高、毛利率下滑趋势下,利润波动的影响因素和合理性。

(3)铜价2021年持续走高是否造成原料价格上涨幅度高于产品售价上涨幅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是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发行人是否具有有效应对措施。

(4)补充披露报告期内细分行业的整体增长率水平,结合产品优劣势、发展战略、客户开拓、相同和相似产品可比公司销售情况等,分析发行人与行业变动趋势的差异以及匹配性。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就业绩周期性及持续盈利能力波动风险做风险揭示及重大事项提示。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快速增长的合理性

2018年末至2021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46%、55.06%、59.64%、193.8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16亿元、1.34亿元、1.72亿元及0.51亿元。

(1)是否通过虚增应收账款调节营业收入。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增幅27.91%,2020年末应收账款增幅36.76%。2019年营业收入增幅15.58%,2019年末应收账款增幅6.94%。2018年营业收入增幅11.77%,2018年末应收账款增幅26.32%。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按不同产品类型披露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及坏账准备明细;结合合同条款,披露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信用政策,是否具有一致性,是否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提高收入的情况;披露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情况;按产品类型补充披露各类产品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与销售收入前五大客户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2)应收账款周转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合理性。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98、1.98、2.07,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为4.09、3.70、3.75,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末至2020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182天、182天、174天。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

进一步分析和披露应收账款周转率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具体原因;补充披露不同产品类型应收账款周转率差异以及报告期内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类产品应收账款逾期情况、周转天数及变动原因、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情况;报告期各期,国内及国外应收账款,按产品类型分类下,应收账款金额及期后回款比率,并汇总说明整体回款比例;对超期未回款的金额,结合下游客户还款能力说明是否存在坏账风险,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3)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情况未披露。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进一步详细披露2019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相关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估算方法。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荣亿精密就应收账款占资产及收入比例较高、增长较快及周转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补充做风险揭示及重大事项提示。

全国股转公司要求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对应收账款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法、过程、及核查比例,函证情况,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王健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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