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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 企业进退有序方显市场活力

2021-10-12 10:13:29来源:深圳特区报

完善商事主体退出机制,创新企业注销制度,是深圳综改首批授权清单涉及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3月,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正式实施,首创了企业除名和依职权注销制度,目前开局良好,成效初显。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深圳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商事主体数量呈井喷式发展,商事主体总量和创业密度持续稳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为深圳注入了澎湃的市场活力。与此同时,“失联商事主体”和“僵尸商事主体”也逐年增加。这些企业虽然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但囿于种种主客观因素,注销起来困难重重,不仅浪费了字号、商号等有限资源,降低了政府治理效能,加大了市场交易成本,还严重威胁了市场交易安全,必须从根本上寻求解决之道。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商事主体能否顺利便捷退出,事关市场经济的整体活力。妥善解决“失联商事主体”“僵尸商事主体”等企业“退出难”问题,才能为新生企业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圳首创企业除名制度,使得名存实亡的商事主体有了强制退出机制,有利于化解系统性风险,净化营商环境,进而保障深圳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高质量发展。企业进退有序,市场涤旧生新,方显市场澎湃活力,深圳的率先改革也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深圳在很短的时间里,便实现了从获得授权到完成立法再到取得实效的突破,充分彰显出先行示范区求真务实、敢闯敢试的工作作风与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圆满完成各项综改任务坚定了信心。(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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