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 > 正文

《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9月1日起将施行

2021-08-05 11:35:06来源:今晚报

记者从日前举行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以立法形式,对智慧创新、绿色安全、航运服务体系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对加快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综合处处长郭霞说。

该条例共七章47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创新发展、安全绿色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等。

在推动智慧创新发展方面,条例提出,推动港航领域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引进应用,鼓励建设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推进智慧化经营管理平台和港口数据信息枢纽建设,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关联产业发展。

在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加强绿色港口建设,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支持天津港建设零碳码头和低碳港区示范区,对港口调整运输方式、生产方式结构和加强污染防治等作出具体规定。

条例还规定,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采用清洁化生产方式,优化用能结构,推动电能、风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完善生产作业流程,提高大宗散货作业清洁化水平。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应当同步设计、建设岸基供电设施,已建码头按照规定逐步实施岸基供电设施改造,油气化工码头除外。(记者 雷风雨)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

    • 青年创投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信息举报和纠错邮箱:51 46 76 1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