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发布 “终身市场禁入”威慑力相当有限
2021-06-30 11:10:09来源:城市金融报
日前,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和新《行政处罚法》等上位法规定,证监会发布了经修订后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7月19日起施行。在《规定》发布后,终身市场禁入到底会产生多大的威慑力呢?
个人认为其威慑力是相当有限的,而且在某些情形下,根本不会起到任何的效果。
以身份类禁入为例。作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虽然被禁止担任董监高,但其投票权不会被剥夺,其仍然可以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上发挥着决定性的影响,哪些议案能够过关,哪些方案会被否决,实控人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而且,由于实控人拥有上市公司董事提名的权利,董事会实际上也在其掌控之下,市场禁入甚至是终身市场禁入,并不影响其发挥影响力。
再如交易类禁入,个人以为其形式远远大于实质。交易类禁入主要是禁止相关人员进行证券交易,但被禁入人员完全可以通过借用亲属的账户来从事交易。借用亲属账户从事交易,隐蔽性强,很难甄别与界定,而且也不利于查处。
个人以为,证监会出台《规定》新规固然有其必要性,但显然还远远不够。真正能够产生威慑力的,还是要大幅提高违规成本。在在新《证券法》已经施行且“有法可依”的背景下,需要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与“违法必究”。如果做不到这几点,即使是出台再到的类似《规定》,其实也是枉然的。(曹中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