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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银发时代”多层次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完善养老金融产品

2021-04-15 11:07:04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随着近年来的科技迭代和消费升级,养老需求更趋层次化和多样化,“银发时代”的到来,也为老龄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回望“十三五”,我国在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养老功能推广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效。展望“十四五”,我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正式步入中度老龄化阶段及应对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

2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机制的通知》(发改办社会〔2021〕37号)指出,创新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方式,拓宽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渠道,拓展贷款抵质押品范围,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丰富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因此,提升“银发时代”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度,培育养老服务和金融业融合新业态已然成为当前的时代课题。

以养老产业金融为基础

提供多元金融支持

养老产业金融是指通过金融行业为养老相关产业提供的投融资支持,旨在通过金融手段满足养老产业回报周期长、投资额度大的需求基础上,为多元化养老提供支撑。政府是养老产业金融投融资供给的主要来源,但社会资本也是养老产业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例,其已形成较为完备的养老金融产业体系,可以通过首发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债券融资、信贷融资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融资,养老相关产业能够获得及时的资金保障。然而,我国目前由政府提供了九成以上的金融支持,通过税收优惠、PPP、专项债等方式进行,尽管近年来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部分金融机构逐步进入养老产业,但国内社会资本的参与度仍然较低。

为有效推进养老产业与金融业充分融合、协调发展,我国应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发展各类投资基金、开发各类金融保险产品等方面入手。一是根据中央或省重点支持的养老服务企业建立信贷投放白名单,从而加大对智慧康养、医疗设备制造、老年用品制造、老年教育咨询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二是引导和支持私募股权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医疗设备、生物医药、智慧养老等领域的项目,促进养老相关科技成果转化。三是有针对性地推出创新险种,例如养老机构经营责任险、养老用品租赁财产险等产品。

以养老金金融为核心 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2015年8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国发〔2015〕48号),明确了养老金统一投资运营的基本要求。但由于缺少配套实施细则和保值增值有关办法,我国对养老金资产投资的管理较为宽泛,三大支柱发展仍极不均衡。根据人社部数据,截至2020年初,作为我国养老第一支柱的基础养老金规模约为6.3万亿元,占比超70%;作为第二支柱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规模约为1.8万亿元,占比约30%;作为第三支柱的商业养老保险相比之下基本属于“空白”阶段。

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人社部也指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建立,将有力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养老金收支矛盾极其尖锐的当下,在大力发展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同时,为实现社会保障公平可持续发展,应通过以下方面入手实现养老金投资运营的保值增值。一是确保投资本金的安全,夯实养老财富储备稳步做大本金盘子。二是完善投资决策体制机制,通过合理结构化安排投资,创造养老金投资收益增长点。三是充分发挥养老金的长期资金优势,合理统筹安排投资期限。

以养老服务金融为手段

完善养老金融产品

养老金融产品不同于传统金融产品,其更需注重产品设计的安全性、便捷性和长期收益性。只有综合考虑总体投资的安全稳健性、长期性和权益类投资的动态性、养老目标导向性,有效运用金融方式,按照购买者心理需求设计不同类型的适老化产品,才能激发老年群体的购买欲望,从而实现购买者资产增值,进而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

为配合三支柱体系建设,应在第一支柱领域丰富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和产品特性,提供包括账户管理、社保类存款、托管等各类基础服务;在第二支柱领域推出养老金保值增值相应服务,除托管等综合管理服务外,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提供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多种金融产品;在第三支柱领域配合国家进行个人养老金账户建设,推出长期护理保险等差异化特色险种。

总体来看,我国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各类金融服务也更能满足老年人便利化要求。但我国养老金融产品设计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在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法规、市场监管要求的同时,养老金融教育急需发展。养老投资策略是实现养老财务规划目标的基础,要使老年人能够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偏好,对金融产品进行系统甄别,具体制定能够获得相对稳健收益的资产组合配置计划。

养老金融是养老产业与金融产业融合产生的新业态,只有多点发力、协同配合,才能构建出系统科学的多层次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财务处高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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