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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财务公司违规被罚20万 未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

2021-04-14 10:12:47来源:中华网酒业

据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遵银罚字〔2021〕1号)显示,贵州茅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茅台财务公司”)未按规定交存存款准备金。中国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0万元。

据了解,自2019年起,贵州茅台执行新的会计准则,将原计入货币资金的“存放同业款项”调整至“拆出资金”列示。

根据财报显示,贵州茅台2019年拆出资金1173.77亿元,2020年拆出资金1181.99亿元,与之相对应的是该公司货币资金逐年递减。2018年财报显示,贵州茅台货币资金还有1120.75亿元,而到2019年、2020年货币资金分别降至132.52亿元和360.91亿元。

对于这些钱的去向,贵州茅台在公告中解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茅台财务公司与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茅台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开展存款、贷款、贴现及保函业务,本报告期开展业务如下: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为各关联方在茅台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及应计利息;

“利息支出”为茅台财务公司向关联方应付的存款利息;

“利息收入”为茅台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业务按照规定收取的利息;

“发放贷款及垫款”为茅台财务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余额。

据资料显示,茅台财务公司为贵州茅台控股子公司。截至2020年期末,贵州茅台持股51%,茅台集团持股35%,茅台技术开发公司持股9%,茅台集团习酒公司持股5%

不论贵州茅台股份、习酒公司、技术开发公司还是茅台财务公司,它们背后的最终受益人及实际控制人都是贵州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一般大型公司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而财务公司在企业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扮演着内部银行的角色,起到融通资金的作用。财务公司可以面向经销商吸收存款,吸纳经销商的闲置资金;另一方面,当经销商手头紧张的时候,茅台财务公司会向经销商发放贷款。

根据2020年财报显示,与“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有关的关联方达43家。

与“利息支出”有关的关联方达46家。

与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A.公司在贵州银行的期末存款余额为1,460,630.60万元,本期利息收入为37,373.47万元。

B.公司向上海仁彩印务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本期发生额15,985.95万元。

C.公司向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员工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障保险、女职工安康综合保障保险,本期发生额2,299.80万元。

D.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茅台集团财务公司向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拆出资金40,000.00万元,确认利息收入1,276.47万元,截至期末,该笔拆出资金减值准备余额23.76万元,应计利息余额268.06万元,账面价值40,244.30万元;从公开市场申购贵阳贵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成本2,000.00万元,确认利息收入15.53万元,截至期末,该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1.19万元,应计利息余额15.53万元,账面价值2,014.34万元。

可以看出,茅台通过财务公司将各路人马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它们彼此共生共赢。

针对此次茅台财务公司被罚的情况,一位银行办公室主任告诉中华网酒业,一般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财务公司,而财务公司的职能等同于银行的职能,准备金都是要按时扣除的,银行一旦检查出来没有按时交会处罚。

中华网酒业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拒绝或者阻碍中国人民银行检查监督的;(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报表和统计报表的;(三)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的。

截至今日,贵州茅台开盘2020元/股,报收2021元/股,涨幅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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