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劳动教育的“江苏模式” 江苏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
2021-03-19 09:11:38来源:中国网
近日,江苏《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3月18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解读。
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发展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小学必须开展的教育活动。多年来,江苏省积极探索劳动教育的“江苏模式”。中小学校劳动教育课程建设起步早、有比较完备的体系,基本实现了劳动教育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目前全省有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17个,省级校外综合实践教育基地60余个,各设区市、县(市、区)认定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近2000个,每年参与校外劳动教育的中小学生300百万人次以上。
目前,江苏省劳动教育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学校、家庭和社会实施劳动教育的合力尚未形成,大中小学贯通的劳动教育体系有待完善,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在部分青少年中存在不珍惜劳动成果、不想劳动和不会劳动等现象。《实施意见》在思想认识、运行机制、分段实施、师资队伍、条件保障等方面均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推动解决当前劳动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实施意见》坚持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健全劳动教育协同机制,充分挖掘各类劳动实践基地潜能,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将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以达到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具有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品质,发挥劳动的独特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目的。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推进劳动教育的实施办法。以县为主加大政府对中小学劳动教育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多种形式筹措资金。高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同时,各地要建立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管控机制,及时排除劳动实践中的各种隐患,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劳动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努力。《实施意见》针对不同主体,明确在劳动教育中担负的不同责任,力求形成合力。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在劳动教育的统筹规划、经费投入、安全管理、教育督导、监测评价等多方面发力;学校应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在队伍建设、课程教学、校外实践、校园文化等多方面积极探索;家长要自觉转变教育观念,每年有针对性地培养孩子学会1至2项生活技能等;企业、城乡社区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各类社会组织应在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方面有所作为。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曹玉梅表示,下一步,江苏省将充分发挥劳动教育课程主渠道作用,全面开设劳动教育课;构建综合性、实践性强的劳动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建立满足需求、专兼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和教研员队伍;健全完善劳动教育安全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许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