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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来了 提升化妆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2021-03-05 09:18:30来源:齐鲁晚报

3月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于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三八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提升化妆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产品质量意识,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海阳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开展了化妆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全力守护您的美丽与健康。

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 此次专项检查以大型超市、连锁洗化超市、美容院、美发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采取“检查+普法”的形式,围绕三个重点展开:一是查看化妆品标签、说明书,重点检查在售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带有中文标签;二是检查化妆品的进货渠道是否规范,是否留存有化妆品供应商的资质和有关票据;三是重点检查美容院是否存在使用过期化妆品的违法行为,是否建立并执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

通过检查发现,海阳市化妆品市场总体情况良好,大部分化妆品都能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大多数经营者都能合法经营,但仍存在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对新修订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认识不到位、留存的化妆品供应商资质不全、部分进口化妆品未加中文标签、未完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转交属地市场监管所处理,并现场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向经营者发放《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材料,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容易违反的法律条文,力求经营户听得懂、记得住、做得好。同时,要求经营户通过网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自我学习,确保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积极配合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情况。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7家,对检查中发现的2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海阳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选购化妆品要到专柜或者正规网站,在选购过程中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的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要做到理性消费,切勿被一些错误的宣传误导,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记者 李顺高 通讯员 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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