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
2020-05-11 15:57:03来源:格隆汇
国药股份(600511.SH)公布,2020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药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0]714号,具体情况如下:
国药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发行总额不超过12亿元,发行期数不超过10期。首期发行应当自本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本函自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应在本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本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自本函出具之日起至每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当期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你公司应当及时向本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