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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部跨区域调水管理办法出台 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021-01-21 09:40:42来源:中国水利报

湖北省省长王晓东近日签署省人民政府令,公布全省第一部跨区域调水管理办法《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与供水管理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依据办法,工程供水管理将优先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重点保障工业、农业用水,并服从汉江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湖北省政府对鄂北工程与供水管理实施统一领导,统筹解决鄂北工程规划建设、资金保障、保护管理、水量配置等重大问题。工程沿线设区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与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

湖北明确,鄂北工程供水实行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构成的两部制水价,水质保障实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制订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同时规定了危害鄂北工程水质安全、工程安全、供水安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悉,该办法是湖北省首部跨区域调水管理办法,对探索和建立全省大型水利工程良性运营机制具有深远影响。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也是优化湖北水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民生工程。依法加强工程与供水管理,对充分发挥工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记者廖潘腾子 陈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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