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符合发行条件 久祺股份成为今年过会的第13家企业
2021-01-15 09:31:47来源:中国经济网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第2次审议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祺股份”)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3家企业。
久祺股份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华、姚浩杰。这是东兴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单IPO项目。
久祺股份主要从事自行车整车及其零部件和相关衍生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公司成为国内主要的自行车产品出口商之一,产品远销全球五大洲80多个主要国家和地区,为全球客户“一站式”提供全尺寸、多系列的自行车及相关产品。
自久祺股份成立至今,李政、卢志勇、李宇光三人对久祺股份进行共同管理和控制,在久祺股份的重大经营决策上均保持一致,就股东会所有会议表决事项均表达一致意见。2019年6月18日,李政、卢志勇、李宇光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对久祺有限自设立以来的共同控制关系进行了确认,并对一致行动原则、范围、期限、权利和义务等进行了约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3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久祺股份89.08%的股份,为久祺股份的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中,李政直接持股比例为44.40%,间接持股比例为0.21%;卢志勇直接持股比例为24.42%,间接持股比例为0.07%;李宇光直接持股比例为19.98%,无间接持股。
久祺股份本次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4856万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发行完成后公开发行股份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久祺股份拟募集资金5.02亿元,其中,2.54亿元用于年产100万辆成人自行车项目,1.04亿元用于研发设计中心项目,4397.98万元用于供应链体系升级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