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发布教育培训消费警示 教育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3个月费用
2020-11-24 15:53:51来源:北京商报
针对近段时间一些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出现停业关门、众多消费者遭受巨额损失的情况,北京市消协11月24日发布教育培训消费警示,呼吁经营者守法经营,提示消费者谨慎选择。
市消协指出,教育培训机构应规范合理收费,确保预收资金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应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主动接受监督,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费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对象没有完成的课程,应严格按照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通过建立银行专用账户、担保或保险机制等方式,确保消费者预付费用安全。
市消协同时建议,广大消费者应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谨慎签署合同。消费者在缴费前,应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注意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内容。不轻信教育培训机构的口头承诺,应将具体要求全部落实到合同协议当中。尽量避免一次性高额缴费,确保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记者 陶凤 实习记者 刘迪雅)